还记得中四的某一篇周记的题目,
老师要我们写-
我最开心的十件事情。
那年的我,
是比较悲观,
我交上去一篇-
我最不开心的十件事情。
派回来的周记,
当然就红彤彤,
还附上复印自励的剪报。
我的周记还在被收藏着,
不舍得丢,
不敢去看。
我好喜欢那老师.
如果现在要我写回这题目,
其实应该还可以掏出几个开心的理由。
1。我能想。
2。我有着回忆。
3。我是健全的。
4。我有着家人。
5。我有着朋友。
6。我收到指导我方向的电邮。
7。我有着虽不时时如愿的感觉。
8。我活着。
9。我有主宰权。
10。我有着一切。
yea...i also wana think of 10 things tat make me happy...hahaha...Add Oil! =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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